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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佳信学校 发布时间: 2021-09-17 17:54:0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

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教育局: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

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

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

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限带入校园。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

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

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

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二、细化管理措施。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

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

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

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

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

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

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三、加强教育引导。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

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

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

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四、做好家校沟通。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

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

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

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五、强化督导检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细

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

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

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

生健康成长。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 1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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